罗山县公证处:公证+调解 多元解纠纷

2024年04月25日17:58

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信阳市罗山县公证处坚持公证为民,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优化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创新“公证+调解”工作新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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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赵先生与王女士来到公证处咨询法律事宜,公证人员细心接待并了解情况。赵先生与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婚恋关系,双方在老家举办了婚礼,一起共同生活,但至今未领取结婚证。现因性格不合,感情确已破裂,赵先生想要回支付的彩礼钱,王女士对此不置可否,但情绪有些激动。公证人员先是耐心地为双方解答法律知识,并告诉二人:“你们未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讲并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你们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公证员结合情理细心开导,最终,双方情绪得以缓和,同意达成协议解除同居关系,王女士返还彩礼。但在违约金的约定上双方再度产生了分歧,公证人员解答道:“违约金不可约定的过高,要以实际相适应,对于你们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我们可以进行公证,为你们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工作人员法理结合的调解劝说,双方达成了协议,公证人员为赵先生、王女士审查了协议,办理了协议书公证,并加班为二人当场出具了公证书,及时化解了矛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公证+调解,公证员因具备过硬的法律素养,对于矛盾纠纷中涉及的公证法律、规章和政策,能够通过法理结合向纠纷当事人进行专业说明解释;对于双方达成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之后,能够有效降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风险和影响。下一步,罗山县公证处将充分发挥“公证+调解”的力量,形成合力优势,丰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傅麟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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