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在线讯 3月7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201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表彰大会上获通令嘉奖。
嘉奖令指出,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全院干警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绩突出,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鹿邑赢得了荣誉,特予以通令嘉奖。
在表彰大会上,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责任单位还被表彰为2017年度县五区项目建设先进指挥部。
表彰大会结束后,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建军要求全院干警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一下,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鲁建军检察长指出,在2018年,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深入推进平安鹿邑、法治鹿邑和过硬队伍建设,履行好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新时代鹿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王首功 任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