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河南手机报·决胜扫黑除恶专刊
总第1610期
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
农历十一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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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葛市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郭某等3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郭某在2003年至2007年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2005年5月,被告人史某被许昌市建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刑满释放后又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史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郭某等人为积极参与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开设赌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长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长葛市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处沙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剥夺史某政治权利两年,对3人判处罚金,并依法追缴3名被告人违法所得,查封、冻结相应财产。
【举措】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今年,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收官阶段。我省监狱系统全方位发力,倾全系统之力积极“参战”,充分发挥监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第二战场”的重要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涉黑涉恶罪犯收押、管理、教育改造、刑罚执行和深挖犯罪线索等工作,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有力促进了监狱安全稳定,推动了专项斗争全面发展、纵深发展。
>>>12月28日,商丘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商丘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丘中院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显著位置,突出依法从严,做到严之有据、严之有理、严之适度;突出依法从快,坚持“快立案、快开庭、快审判、快执行”;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围绕“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成立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督导组,中院领导定期带队对基层法院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进行督导;严格执行涉案财产的审查认定和判决处置,提出“必须在开庭前进行审查、必须经过法庭调查、必须在判决书中予以明确、必须在判决后移交处置”的“四个必须”工作要求;执行中因案施策,既讲原则,又灵活机动,如民权王锋、永城刘杰涉黑案,均由政府牵头,成立了资产处置领导组,有序开展工作,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结一审涉黑恶刑事案件161件891人,审结二审涉黑恶刑事案件77件617人,生效判决认定涉黑犯罪分子25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2人,判处黑恶分子财产刑345人,罚金329人累计金额1598.8万元,截至目前共立执行案件71件,执结66件,执结率92.96%,已处置执行黑恶案件财产11.76亿余元,执行到位率98.96%。
>>>自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南省南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委和省检察院会议精神,先后9次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就“六清”“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要求加强案件协同会商、情况反馈,实现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提高办案质效。
截至目前,共对涉黑涉恶犯罪批捕1198人,起诉1364人,其中起诉涉黑犯罪23件,重大涉恶犯罪集团案件97件,涉恶团伙案件98件;监督公安立案6件21人、追捕43人,追诉172人。直接立案查办“保护伞”案件1件1人。通过审查案件,向监察委移交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256条。因专项斗争工作质效突出,该院被评为2018至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并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通知】
>>>为更好地宣传全省各政法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所做的努力,平安河南手机报编辑部将组建通讯员群,有意向进群的通讯员请先添加编辑的个人微信号ke415289219。添加好友时,请附上您的真实姓名及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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