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哟!要不是你们来给我儿女说和这些事,恐怕我和儿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可能还因此无人赡养。”2月8日,南阳市镇平县曲屯镇楼子王村杨老太亲切的握住曲屯镇司法所高所长的手,非常感激地说。
原来85岁的杨老太有三个女儿三个儿子,丈夫在她36岁那年去世,老人含辛茹苦把六个子女拉扯大。现因身体不适,生活困难,三个女儿远嫁,三个儿子都外出打工,无法照顾老人,老人多次找村委会调解无果,故只能请求司法所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原因后,来到老人家中,对六位子女一一进行电话沟通。并对他们讲解了有关赡养的法律知识:“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应尽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在调解过程中,高所长耐心倾听了六位子女的陈述后,体会到了他们生活的艰辛,于是也对老人进行了安抚和劝解,让老人也能够体谅儿女的难处。
经过高所长多次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和说服教育,并结合实际情况就六位子女的生活状况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共同赡养老人的协议:老人入住敬老院,所有费用由六个子女承担,六个子女有时间多去看望老人。一场风波就这样平息。
“百善孝为先,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要老,老人和子女要善于换位思考问题,特别是作为子女更要以身作则为自己的下一代做好尊老的表率。(高理伟 孟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