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新郑市支行联合会签《反洗钱合作备忘录》

2023年05月16日12: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工作要求,按照郑州市委、市检察院的要求,切实加强新郑市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银行在反洗钱工作领域的协作配合,依法精准打击洗钱犯罪。日前,新郑市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新郑市支行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 联合会签《反洗钱合作备忘录》为依法严惩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完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提供了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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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政治站位,在拓展打击上开源挽损

新郑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工作的政治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检院贯彻要求上来,以检察担当作为诠释和体现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要深刻领悟和把握反洗钱工作的特性。对标“看检察工作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检察供给体系与建设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特别是要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中原核心枢纽需求的适配性,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专项工作合作机制,全面推进反洗钱事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近年来,新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关于惩治洗钱犯罪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常态化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今年是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之年,也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关键之年。新郑市检察机关将以更高效能检察履职,进一步压实检察履职责任,强化诉讼主导,坚持深挖细查,提升洗钱犯罪精准惩治力度,全面落实反洗钱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坚待“打防结合、分工负责、优势互补、全面治理”,坚持“一案双查”,加大上游犯罪打击力度,深挖线索拓展案源;坚持能动履职,用好用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程度打击和阻断洗钱违法犯罪行为。

创新理论研究,在法律适用上精准得当

反洗钱工作事关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郑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持续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同时善于借助“外脑”力量,加强与人民银行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增强惩治洗钱违法犯罪的合力。

一要全面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为司法机关主动审查上游犯罪案件的资金流向,深入排查上游犯罪领域的“自洗钱”案件线索提供了法律武器。二要强化检察履职的法治要求。要树牢“法律授权必须为”的理念,在“履行法律制度赋予的检察职责一项也不能缺失”上提升政治站位,以“新郑市要率先示范,立标杆、树旗帜”要求,努力做好“增量”“提质”“增效”等文章。三要统筹部署相关专项检察行动。要落实主导责任,加强对七类上游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坚持整体部署、系统推进,遵循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要求,组织专项检察行动。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等,深挖彻查相关犯罪涉及的洗钱犯罪。四要充分发挥一案双查机制效能。新郑市检察机关将增强“不去发现是失职,发现不办是渎职”的理念,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上下游犯罪同步审查的工作要求,把同步审查作为反洗钱检察执法监督办案的必经程序和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机制支撑,与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贯通起来。要做到全程监督、全链条监督,不留盲区死角,充分行使自行补充侦查、追诉等职权,以能动履职强化反洗钱的工作实效。

统筹各方协作,在综合治理上同向发力

建立“公检法监银”协作联动、动态监测的工作格局,并联合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单位开展同堂培训,凝聚办案共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对重大争议案件的沟通协调,通过法治宣传深入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要强化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围绕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检院贯彻要求,把反洗钱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反洗钱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让“组织元素”发挥更大效用。加强区级层面联动,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力,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考核评价。要把反洗钱工作纳入检察业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发挥依职权主动监督职能的激励机制。要积极探索构建单项考核评价体系,充分释放考评指标体系“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的效能。三是加强专门人才建设。以建立金融检察室为契机,加快反洗钱工作专门人才建设,切实做到“以专门性力量来支撑专门性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反洗钱检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提升精准打击洗钱犯罪的能力。四是加强外部协作配合。要强化与监委、公安、安全、法院、人民银行经常性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要加强与金融监管单位的沟通联系,在实践中进一步凝聚惩治洗钱犯罪的工作合力。

展望未来,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合会签《反洗钱合作备忘录》为重要契机,将与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作,规范和优化部门间情报会商、线索研判和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携手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在职责范围及专业领域内的优势互补和全方位合作,加大惩治和预防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力度,共同提高洗钱及相关犯罪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新郑市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共同推进反洗钱工作迈上新台阶,持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新郑市检察院 师俊杰 陈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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