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我是郑州市民刘XX,现向报社反映,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有上百万财产线索却不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情况。2020年年来,我与郭某某签订了农贸市场所用场地协议,每年约定租金90多万元,并按郭某某要求打款至指定账户向其支付了部分租金。后因纠纷与郭某某进行了法律诉讼。我在对郭某某个人信用情况查询发现:郭某某因涉诉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原洛阳银行现被中原银行收购)贷款2744103万元不还一案,被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发现情况后,我向中原银行(原洛阳银行)提供了这个执行财产线索。2023年4月17日,我又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法官说明了以上情况。执行局法官现场拨通了中原银行(原洛阳银行)工作人员电话,中原银行(原洛阳银行)工作人员电话中说:“暂不执行”。执行法官无奈地说,执不执行,是人家的权利,咱也管不了啊!对此,我非常不解,中原银行及原洛阳银行都是国有控股银行。为啥有执行财产线索不执行呢?这样造成资产流失怎么办?难道银行这批贷款有啥问题不成?总不能对欠银行钱的老赖也要支持保护吧?以上情况,希望报社能够给予关注,保护国家财产!
【律师回复】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宜丹:
针对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有财产不申请执行情况,首先,法律设置强制执行制度的目的主要是维护所有债权人的利益,那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某一或在先顺位的申请人不要求执行,法院发现之后也可以依法依职权积极主动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申请人因不积极配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处置造成了其他债权人损失的话,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洛阳银行(现中原银行)作为国有控股单位,如果其不积极履行权利,导致能够收回的资产无法收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话,银行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小编回复】
刘先生你好,感谢你对河南法制报的信任。我们会尽快将此情况落实清楚,并会将此情况反应给相关监督单位。同时我们也会继续跟进该事情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