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以案说险之“非法黄牛、黑中介代理索赔有风险,选择正规渠道来理赔!”

2025年03月13日11:19

【案情简介】

陈先生骑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多处不同程度骨折。在住院期间,病房内来了一位自称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代理的“热心人”王某,告知可帮其索赔15万,但需收取10%代理费。由于陈先生年纪大,对理赔事宜不了解,一听到15万元,立马签署了协议,预付了4500元代理费,并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和探访不予理睬。某保险公司在审核陈先生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中发现众多疑点,且存在误工材料造假行为。最终,双方协商未果,诉至人民法院,陈先生败诉,不仅未能拿到“热心人”承诺的高额赔偿,且损失了4500元代理费。

【案情分析】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此处强调了索赔时需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的重要性,以及保险公司在资料不完整时的处理方式。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此条保护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非法干预。

【风险提示】

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提醒您:面对高额赔偿的诱惑,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进行理赔,避免陷入非法代理的陷阱,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1、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不要轻易外借、不要轻易托管,确保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避免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

2、遇到保险服务问题,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咨询、寻求帮助、维护权益,不要试图走“捷径”,盲目轻信黑色“代理”。黑色“代理”以全权代办为名,切断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监管机构的沟通途径,趁机侵吞保费或欺骗消费者支付高额代理费;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理赔时,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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