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五年讨薪未果 法援助力扶弱

2024年03月15日09:48

人在外地务工,离职时迟迟收不到劳动报酬,历经五年讨要仍未果,2023年10月,信阳市罗山县法援中心受理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案,近日收到外地法院的判决文书,终于结束了这起漫长的讨薪里程,给受援人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9年10月,赵某在中牟县某项目部担任保安工作,2020年3月离职。离职时公司并未给赵某发放工资,而是由人事向其开具拖欠15955元的工资欠条。后因疫情,赵某回到老家,一直未能去外地讨要工资。2022年,赵某再到项目部讨要工资时,发现该项目已完工,且施工公司已注销。于是赵某来回奔波于两地之间,为讨要工资,向各部门申请,仍然毫无头绪,眼见血汗钱一分都讨不到,赵某束手无策,心力憔悴。

图片1.png

2023年10月,赵某经人介绍,来罗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认为本案属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且申请人年龄较大,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罗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简易程序,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伊翔代理本案。

朱伊翔接受指派后立即会见了赵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告知了赵某诉讼的风险并制作了谈话笔录。由于赵某工作地点在外地,加之其提供的证据材料仅有部分工资流水及施工公司的工资“欠条”。项目完工、公司注销、没有适格的被告,工作陷入僵局。但朱伊翔并未闲着,他积极立案,在该案分配到承办法官后,主动与承办法官协调,调查取证补充证据。为节约诉讼成本,线上与法官沟通,申请网上开庭,庭审时,拒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由原施工公司王某、于某支付赵某15955元薪酬,受援人赵某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感谢。一个月后,得知赵某“欠薪”迟迟未履行,朱伊翔又积极联系中牟县法院,帮助赵某进行执行立案,最大程度维护了受援人的利益。(石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河南法制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