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骑电动车撞伤人起纠纷 法官释法答疑成功调解案件

2023年05月22日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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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现在到法院了吗?”

“您好,法官,我按照您发的定位地址正在赶来的路上,主要我带着小孩走的慢一些。”

“带着孩子过来,那路上可千万要注意安全,没事儿,我们等着您。”

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时,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本案原定在湖阳法庭开庭,因被告在唐河县城生活,且孩子尚小不方便出门,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杨基石法官特意将开庭地点由湖阳法庭变更至唐河县人民法院。

该案发生在2023年3月2日15时许,被告靳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友兰大桥时遇到车辆拥堵,因着急赶回家中照顾小孩,从非机动车道变至机动车道,之后为了避让前方车辆,撞倒了驾驶电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原告袁某,致使原告身体多处损伤,住院治疗14天,且使得原告的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靳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交警部门的多次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2449.48元。

受理该案件后,杨基石法官发现该案件起因简单,标的额也不大,但两个家庭却因该案件争吵数月。为彻底化解矛盾,让原告尽快拿回合理赔偿,杨法官综合考虑了原告伤情、责任划分等多个方面因素,告知原告诉讼请求中不合理部分面临的诉讼风险。同时对被告进行劝说,希望被告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杨法官三小时的释法答疑,原、被告双方从一开始的情绪激动到表示愿意调解,最终更是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放弃诉讼请求中的不合理部分,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000元。

被告靳某当场与亲属联络筹措资金,随即将6000元转账至原告账户中。至此,长达两个半月的纠纷终于彻底化解。

 

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 通讯员 张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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