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超一年要注意!

2023年05月04日12:05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宋帆 曹珂欣

身边的事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对案中李女士的部分诉求不予支持。2017年,李女士入职某装饰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约定了基本月薪和相关工资提成。其间,李女士一直未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李女士以跟不上公司发展为由提出离职申请。辞职后,该公司有部分工资及提成未支付给李女士,双方就具体金额有较大的分歧,李女士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该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诉至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判决结果

该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要求该公司支付其销售提成中的1.9万余元因证据充分,予以支持,其他提成因证据不足且缺乏充分依据,不予支持;对李女士要求该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已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不予支持;且李女士系自身原因提出离职,故对李女士请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女士销售提成及工资2万余元人民币。

法官说法

2022年2月21日,最高法与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二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第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本案中,之所以不支持李女士所提出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是因为李女士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法规的日趋完善,劳动者们应当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及时签订书面合同,以免出现法律纠纷时,不能很好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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