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唐代文物

2023年05月18日17:26 来源:河南法制报

5月16日下午,洛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据悉,这是我省首例适用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模式的案件。洛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河南科技大学师生代表及检察干警60余人到庭观摩。

公益诉讼起诉人洛阳市检察院起诉称,2021年,被告李某某在倒卖文物过程中,为提高文物价格,委托无文物修复资质的被告张某对文物海兽葡萄镜进行除锈等非法处理并支付张某两万元。根据鉴定报告,该海兽葡萄镜为唐代一级文物。经专家评估,两名被告的非法“修复”行为对文物价值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且破坏无法复原,只能利用现有技术使文物能够更久地保存。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两名被告非法“修复”文物,致使文物损害的行为已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经履行公告程序,限期内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名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支付文物修复保护费用2.95万元。

当天的庭审主要围绕检察机关提起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依据、两名被告的“修复”行为是否属于文物损害行为及是否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展开。在审判长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和两名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围绕相关事实举证、质证,洛阳市博物馆专家出庭发表专业意见,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辩论并作最后陈述。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郎松涛韩莹莹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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