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孙梦飞
“之前两家为了一块砖、两根菜这种小事经常闹矛盾,现在提起来,脸都有点儿红了。”经过调解员的悉心劝慰开导,如今,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塚儿章村的石某与邻居徐某,从“形同陌路”变得“形影不离”,经常一起带着孙子、孙女在村里散步。
近年来,钜桥镇探索创新“选、进、稳、理、调、出”六步调解工作法,因人施策、因事施策,解“当前事”、化“长期怨”,实现“事心双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解怨化气“事心双解”
农村很多矛盾纠纷都是长期积怨所致,而在调解过程中,常会遇到两个问题:一是当事人面对陌生调解人员,很难敞开心扉;二是“斗气”大于“说理”,双方矛盾冲突反复出现,做不到“事心双解”。
“为解决这两个常见问题,我们立足‘管用、好用’,总结提炼出‘选、进、稳、理、调、出’六步调解工作法,对全镇矛盾纠纷调解进行规范。”钜桥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政法委员赵鹏飞说。
“选”即选对调解人。每个村选取10至20名老干部、老党员、老家长、老教师、老军人等群众认可的“五老”人员,纳入调解员库,遇到村民有矛盾纠纷,快速选定有影响力的调解员参与调解。
“进”即进家门、进地头摸情况。调解员分别到当事人家中坐一坐、聊一聊,耐心听取诉求,找到问题症结。
“稳”即稳定当事人情绪。坚持调解先解怨,将心理疏导、稳定双方情绪放在矛盾纠纷调解的中心位置,让专业心理咨询师深度参与调解工作。
“理”即理事实讲道理。全镇29个村均配备有专业法律顾问,随时可参与矛盾纠纷调解。镇综治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每天坐班,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调”即耐心调解矛盾纠纷。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采取相应的调解方式,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接受的调解方案,让当事人放下芥蒂,握手言和。
“出”即出具调解协议。调解完成后,当场组织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对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由法庭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
钜桥镇通过六步调解工作法,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机制,各类矛盾纠纷得到高效化解,为全镇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兜底保障案结事了
“针对利用六步调解工作法调解后仍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我们整合各方资源,采取‘四个兜底’举措,确保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均能案结事了,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赵鹏飞说。
“信访渠道兜底”。针对一些历史遗留、政策调整产生的矛盾纠纷,由镇信访部门立案,通过信访渠道解决。
“法律途径兜底”。针对涉法涉诉问题或适合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的问题,由镇里安排法律顾问,引导群众诉讼,并全程跟进指导,确保案结事了。
“纪检部门兜底”。针对涉及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由镇纪检部门介入,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群众通报处理结果。
“社会救助兜底”。针对一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矛盾纠纷,或一方经核实确实无赔偿能力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由镇里向民政、医疗等部门反映,及时进行社会救助。
近三年来,钜桥镇综合运用六步调解工作法和“四个兜底”举措,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3起,化解率100%;信访案件、治安刑事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下降,在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暨夺取“长安杯”工作中荣立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