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武文英
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综合庭审结一起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被告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握手言和。
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系上下楼邻居,被告家中因暖气管道漏水,造成原告家中墙面及家具被水浸泡。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却未得到有效解决,故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细致研究分析,并到原告家中勘验现场,根据原告提供的房屋受损照片及被告的陈述,被告对原告房屋造成的财产损害行为确实存在。考虑到原告、被告是邻里关系,以后还要长期相处,虽然诉讼标的不大,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可能激化矛盾,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结案,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角度、和谐邻里的情理角度,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告、被告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7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