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杨勇 穆智明 廉政 吕栋梁 通讯员 卢晓东 张新利/文图
近年来,济源检察机关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持续聚焦涉黄河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引子
济源全域属于黄河流域。济源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以机制建设破题开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
3月27日下午,“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走进位于济源示范区五龙口镇的沁河沿线,放眼望去,清澈的河水荡着碧波。这水清河畅的背后是怎样一条护水之路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访济源检察机关的坚守与保护。
A 两省六地“签”手破解跨区划治理难题
“现在不仅水质变好了,空气质量也好了很多,你们检察机关真是做了件大好事啊!”近日,省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官到沁河河口村水库回访,附近居民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在履职中发现,沁河河口村水库入库断面有害物质严重超标。为进一步保障济源居民饮水安全,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决定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坚决遏制破坏环境资源特别是污染水源地的行为。
2022年8月至10月,省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干警会同济源示范区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先后两次沿库区上游溯河而上,跨越豫晋省界,依法开展跨境巡河专项行动,探寻水质变化原因,提取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依据沿南太行河南、山西两省六地检察机关会签的《关于加强南太行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会同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晋城河长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干警30余人,共同在山西境内开展“巡河”行动。
为实现流域系统治理,经层报最高检挂牌督办,山西、河南两省检察机关通力协作,2022年第三季度,沁河河口村水库水质恢复并得到有效保持至I类水。
济源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河南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探索跨区域司法协作、一体化办案,实现了系统内部跨省级区划的横向、纵向一体化协作,同时也实现了系统外部与河务、环保、水利等兄弟单位的横向一体化协作,逐步使看得见的污染得以整治,使看不见的隐患得以防控。
B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以检察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是黄河干流上的一座集减淤、防洪、防凌、供水灌溉、发电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是治理开发黄河的关键性工程。
针对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附属工程西沟水库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为切实保障水利枢纽工程及流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检察院济源分院联合安全生产监管、水利、河务等方面的监管力量,推动黄河流域水利工程单位与属地政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堵塞安全生产风险漏洞。
省检察院济源分院与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就“四水共治”等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协作,共同出台了《关于在小浪底水利枢纽和西霞院反调节水库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该意见着力治理修复水生态环境,优化空间布局,助推黄河产业带绿色发展;着力强化源头管控,防范重大环境风险,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C 借力民主监督 构建公益保护立体格局
2023年3月,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会同林业、交通等部门专程前往山西太原,就因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违法占用林地、违规倾倒弃渣、侵害沿边村民生产生活利益的问题,与施工主管单位磋商,并就整改修复工作达成多项共识。
2023年2月,政协济源示范区工委会同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加强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公益保护规范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服务保障济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益遵循。省检察院济源分院还依据该意见,特聘20名各界别政协委员为“公益诉讼专家库”成员。
该分院副检察长告诉记者,实践证明,公益诉讼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民的参与、监督、支持,让“大家的事情一起商量着办”,这既能够协调各方利益画出最大“同心圆”,同时也凝聚各方智慧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是公益诉讼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路径之一。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之际,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持续以机制之力守护黄河公益,让黄河在济源段有了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