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山东 河南税务部门联合曝光3起自然人偷税案件

2026年07月09日11:36

7月9日,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自然人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自然人张少伦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4年,张少伦通过少申报其经营的博野县冰伦日用百货店营业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合计72.76万元。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自然人谢天偷税案件。经查,2023年至2024年,自然人谢天作为聊城开发区阿书极商贸经营部的实际控制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未依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纳税申报等方式隐匿收入,后又通过注销工商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款169.72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76.7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自然人林依婷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2年,林依婷作为西峡县同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人,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某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权,并多次进行减持获取巨额收益,未进行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共计88.15万元。202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林依婷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7.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来源:河南省税务局)

编辑:黄慧

审核:赵显

终审:樊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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