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履职行为

2026年06月02日18:04

      全媒体记者 林栋

      5月26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称《修订草案》)迎来一审。

  结合近年来代表在大会期间依法履职的实践做法,《修订草案》细化了代表在大会会议前准备、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参加选举与表决等大会期间工作的内容与程序。明确大会期间的代表议案可以先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等。同时还规范了代表联络站的建管用工作,明确省、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统筹规划,代表联络站要提高运行质量。

  《修订草案》还与我省近年来制定的代表视察办法、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衔接,系统规范了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列席会议等闭会期间活动。明确省、市两级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县、乡两级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不少于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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