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宋岗法庭:善用诉前保全 对接诉前调解

2024年11月20日16:59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成功在立案审判前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管某与被告薛某是多年的朋友,被告向原告借钱的当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向其转账15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说只用两天,但到期后被告却没有还款,经多次催要,被告陆续还款9万元,仍剩余6万元未还,原告因急需用钱便又多次催促被告偿还剩余的6万元,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期甚至不接电话,原告便于2024年11月6日,向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递交起诉状。

原告因被告联系不到,请求宋岗法庭依法对被告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谢明法官收到原告提交的保全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并及时对被告名下账户裁定冻结并送达保全裁定书。通过诉前财产保全一方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原告无法及时追回欠款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让被告主动联系,积极应对,进而解决该起纠纷。

为了尽可能地将该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原被告能够延续朋友情谊,最大程度降低双方诉累,谢明法官首先选择做原被告双方的调解工作。保全完毕后,谢明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被告称其对所欠原告的6万元无异议,只是自己现在没太多钱还。谢明法官便向其阐明冻结其账户对其生活造成的影响,告知其通过诉前调解,既可以缓解他与原告之间的矛盾关系,也不会影响到他与原告之间的朋友关系。“可不能因为起诉的这6万元影响到你们的之间的情谊啊,尤其是你们这么多年的朋友,多么难得。”听到谢明法官这句话后,被告称其可以分期偿还原告剩余的6万元欠款。电话结束后,谢明法官将被告的想法告知原告,原告说:“我和被告这么多年的朋友了,要不是急需用钱,我也不会向法院起诉。”

11月13日,原告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称其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自此,该纠纷在立案前予以解决。

诉前保全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够更进一步地推进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审判前。下一步,宋岗法庭将继续善用保全措施,推动诉前保全与调解工作相衔接,将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也会继续提供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推动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付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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