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郑州市经三路与晨旭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在骑行时为躲避行人摔倒在马路上。男子肘部有轻微擦伤受伤倒在马路上。
巡逻到此的金水区北林路办事处巡防中队队员黄朝蓬、郑喜安看到事故发生立即上前,一边查看伤着情况一边疏导过往车辆安全绕行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经了解,男子姓耿,骑电动车行至晨旭路与经三路口左转时一名女子闯红灯过马路,为躲避该女子耿先生急刹车时摔倒在马路上。队员黄朝蓬检查了耿先生肘部的伤情并无大碍,两名队员一边维护交通同时将男子扶到路边休息。随后两名队员对闯红灯女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告知肇事女子违反交通规则所引发的后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耿先生只是轻微擦伤不对肇事女子追究,两名巡防队员陪耿先生休息片刻后耿先生向巡防队员表达谢意后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