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今天早上监所给你们安排了啥早餐?”
“饺子。”
“在伙食上你有啥意见没?”
“要是能吃上一顿大米饭就更好了。”
1月29日,正月初一,10时,博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新广、驻博爱看守所检察室员额检察官梁红涛和在押人员刘某开始谈话。
“监管场所监督主要是突出安全检查,还有就是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吴新广介绍说。
在押的刘某因贩毒被刑拘,目前案件还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刚进看守所的时候,刘某情绪非常不稳定。驻所检察官及时和他进行谈话,告知其应有的权利义务,询问其对公安办案过程有无意见,对困扰刘某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
用了一上午时间,吴新广、梁红涛还对看守所的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逐一检查,查看各项设施设备及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查看了看守所收押室、提审室等工作情况,实地了解看守所食堂的卫生等是否执行到位。
“我今年已59岁了,驻所检察干了6年,工作虽辛苦一点,但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还是值得的,这也是我的职责所在。”梁红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