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曹亚萍 李顺青
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义马市法院了解到,该院对一起抚养纠纷采用要素式起诉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1天。
左某某与孟某某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双方因感情淡薄分居,孩子一直由被告孟某某抚养。今年2月,左某某与孟某某因离婚后在子女抚养、抚养费等方面产生争议,遂起诉至义马市法院。
因左某某无代理人且法律知识薄弱,为帮助其清晰表达自身诉求,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一对一指导填写要素式起诉状。随后,案件在起诉状要素明确、焦点突出的优势下于当日快速立案。立案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案件转入团队开展先行调解。
接到要素式起诉状后,调解员迅速捕捉“分居10年”“育有一子”等重点信息,分三步开展调解:结合双方陈述,确认孟某某长期独立抚养孩子的事实;围绕孩子的成长需求,引导双方回顾亲子互动细节,安抚双方情绪;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阐明父母的法定抚养责任。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被告孟某某抚养,双方无财产、债务纠纷。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本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11天,要素式起诉状一方面简化了当事人起诉状的书写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要素式问答模式帮助法官快速锁定分居时长、抚养现状等关键事实,让争议焦点、事实、诉求等关键要素一目了然,显著提升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