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好久不见!” 一句看似平常的问候,却成为精心设计的骗局开端。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上,一段 “姻缘” 悄然滋生,谁能想到日夜倾诉的 “女朋友” 竟是男同学,自己付出的真心和金钱,换来的却是一场骗局。6月25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涉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24 年 12 月,王某因家中盖房急需资金,但自己没有工作,无固定收入来源,便将 “生财之道” 瞄向了网络。他在某社交平台注册账号后,偶然间在平台上刷到了杨某的头像,熟悉的面容让他想起了这个小学同学。王某便主动搭讪,与杨某聊起了小学的老师、同学和学校趣事,迅速赢得杨某的信任,让其相信二人是阔别多年的同学。
然而,王某并未止步于此。为骗取钱财,他摇身一变,伪装成杨某的小学 “女同学”,并在互诉衷肠中逐渐与杨某发展成 “恋爱” 关系。此后,二人互加了微信,王某用温柔的话语编织甜蜜陷阱,接连编造保管工资、突发疾病、车辆维修、购买保险等借口,利用杨某的信任一次次伸手要钱,先后让杨某向其转账共计 20111.41 元。二人 “恋爱” 期间,杨某要求打语音或者视频电话均被王某拒绝,不久后,杨某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案发后,王某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判决
武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常利用人们的情感与信任心理实施犯罪。本案中,王某正是抓住 “老同学” 这层关系,让杨某放下戒备。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网络社交中务必保持清醒和警惕:
身份核实是关键:即便对方能说出部分真实信息,也不能轻易认定其身份。建议通过视频通话、联系共同好友等方式多渠道核实。
守住钱财底线:涉及资金往来时,无论对方以何种理由要求转账,都要三思而后行,切勿因 “感情” 冲昏头脑。
及时留存证据:若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遭受更大损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通过这起案例,警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从本案中吸取教训,提升防诈意识,守好自己的 “钱袋子”,莫让虚拟社交成为诈骗温床,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王莉莉 王宏德)
姻缘 “线上” 牵,男同学秒变 “女朋友”!
2025年07月09日19:30
来源: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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