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穆智明
“本来以为要打好几场官司,没想到一次就解决了……”8月5日,拿到41万余元赔偿款的老李告诉记者。这起劳动纠纷在“法院+工会”联动调解下一次性得以化解。
2025年8月,老李到某物流公司工作,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同年10月,老李操作传送带时被撞伤致残。公司支付了前期医疗费,后续赔偿事宜双方始终未能谈拢。之后,老李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却被裁决不予受理。老李遂将公司诉至新乡县法院。
该院副院长卢师明梳理案情后认为,这起案件需历经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赔偿等多个法定程序,若走完全部法定程序,当事人或将历经多轮民事、行政诉讼。卢师明依托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机制,邀请新乡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新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张善波到现场参与联合调解。
老李坚持七级伤残赔偿近50万,公司代表却认为其伤情顶多属于九级伤残。“伤残等级”成了横在双方面前的最大障碍。
调解陷入僵局,卢师明和张善波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沟通。卢师明向老李逐项列明诉讼成本,分析利弊得失;张善波则从企业社会责任入手讲明事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被消解,最终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企业一次性支付老李各项赔偿41万余元。协议签订当日,赔偿款全额到账。
“我们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将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法院、工会等多方力量联动配合,促进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新乡县法院院长郭岚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