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李梦扬 本报通讯员 尤冬一
一家机械厂被某公司拖欠65万元设备货款,机械厂负责人要了两年也没要到钱。案子被转入栾川县法院后,当天就被加挂了“绿标签”。从立案那天起,经历了24天调解后,货款到账了。
一枚“绿标签”,凭什么让企业追了两年的债,短短24天就到手了?答案藏在栾川县法院的一整套“护企逻辑”里。
调解在先 纠纷不诉
栾川县法院接触到涉企纠纷之后,有一道“疏解线”——先行调解。
洛阳某机械重工公司和栾川县庙子乡某企业因为设备采购产生纠纷。立案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案子被移交给栾川县法院调解工作室。经过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分批履行协议。后来有一笔钱迟迟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促成和解,3天就执结了案件。
“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打官司费时费钱还伤和气,所以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我们就是基于这个道理尽量促成调解的。”该院立案庭庭长卢云桥说。
今年上半年,该院的退休法官调解员调解案件90起;商事调解中心化解纠纷11起;3个基层法庭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160多起,调撤率过半。一家家企业因此避免了漫长的诉讼。
这道“疏解线”在更深的山区扎下了根。栾川县西部山高沟深,矿业是冷水镇的支柱产业,三川镇矿业和文旅产业并举,陶湾镇民宿业和工矿业共存,叫河镇发展中药材产业和小型矿业,涉矿从业者多,涉矿纠纷多。然而,这些镇离县城较远,群众打官司来回跑一趟就要一天时间。
今年,栾川县法院三川法庭打造“钼都云庭”法庭品牌,联动4个镇级综治中心、属地派出所和司法所等部门,建工作微信群,滚动排查矿群、劳务、土地类矛盾,还在矿业核心区设置巡回服务点,让法官定期到矿区调解纠纷。
标签一贴 全程提速
对于有些调解不成的案子,那就快办。栾川县法院的做法,是在立案那一刻给涉企案件挂上“绿标签”。
买卖合同、金融借款、企业纠纷,凡是涉营商环境的案件,统统贴上“绿标签”,上面写着各环节的时限,还印了一行字:“请尽快办结,移送至下个环节。”
“这枚小标签就像一张加速令,贴上去,全流程都盯着它。”卢云桥说。立案当天审核、流转,当场立案率超过95%,网上立案率超过90%。在审判环节,1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纠纷专人专审,小额诉讼、简易程序优先;在执行环节,专门团队盯着,网络查控第一时间启动。
“绿标签”的提速行之有效。某日用品厂与某酒店用品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原告网上立案,法院当天审核通过、当天移送送达中心,16天后案件审结。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申请执行,法院3天后执结到位。
今年1月至8月,栾川县法院买卖合同一审案件平均用时18.2天,比洛阳市法院系统均值少了7.3天;执行结案平均53.83天,审限内结案率100%,实际执行到位率69.04%。
柔性执行 助企纾困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栾川县法院反而“慢”了下来——不是拖沓,而是讲究方法。
洛阳某矿业公司因资金紧张拖欠货款。栾川县法院的法官没有简单地查封设备、冻结账户,而是查封了该企业的固定资产,允许其继续生产经营,最后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债权人的钱保住了,几十名工人的饭碗也保住了。
“多数企业不是不想还钱,而是资金一时紧张。给企业留口气儿,它就能慢慢还债。”该院执行局局长符国星说。
今年上半年,该院对42家企业采取了活封活扣,查封固定资产,不冻结流动资金;给困难企业留宽限期,能促进和解的尽量调解。上半年,该院促成执行和解19起,执行到位4660.89万元。
一枚“绿标签”不大,但贴在案卷上,企业不仅看得到,还能感受得到。
“栾川县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工作,坚持全院‘一盘棋’,推动立案、审判、执行、法庭服务各环节协同发力,构建全链条司法服务体系。”栾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震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的,就是让实实在在做企业的人心里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