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解读诉讼时效,法治种子浸润童心

2026年09月10日17:55

法治护航成长,普法润物无声。9月9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法官孔萌走进劳模街小学,为同学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小学生的“诉讼时效”趣味小课堂,用童话故事把法律知识送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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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宝贝,别忘了要回来!”课堂上,法官从孩子们熟悉的校园生活讲起:借给同学的玩具、零花钱,隔了三年还能要回来吗?通过“小松鼠借松果币”的童趣小故事,快速抓住孩子们的注意力,引导大家思考日常交友、财物往来中的法律问题。

法官用“零食保质期”作比喻,生动讲解什么是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过了这个“保质期”,法律对权利的保护就会大大减弱。法官还教给孩子们让“保质期”重新计算的魔法:及时催要、保存聊天记录、重新写借条,都能让时效从催要那天重新起算。

针对未成年人,法官特别介绍了法律的“特殊保护”:追索抚养费的请求权,可以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三年内主张;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权,也从成年之日起算。法律为孩子们的成长留足了时间。互动环节,“小法官来断案”"游戏把课堂气氛推向高潮,同学们争相举手作答,在趣味问答中掌握了维权三步法,既树立了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也学会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堂精简高效的法治课,一次深入人心的法治启蒙。此次进校园普法活动,以童趣化、场景化的方式,让晦涩法条变得简单易懂,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下一步,中站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夯实普法成效,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时俊亚)


编辑: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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