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武陟县法院城东法庭:法官联动农林专家 巧解果农“糟心事”

2026年10月22日14:44

家住武陟县某村的果农王某遇到了一件糟心事:种植的两千棵桃树要么没挂果,要么货不对板,前期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为了更好地维护果农的合法权益,武陟县法院城东法庭积极联动农林专家,共同化解了这起涉农财产损害纠纷,并帮助果农要回损失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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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原告王某在武陟县某村承包了100亩土地,计划发展桃树种植产业。经协商,王某从被告成某处采购桃树苗,并签订《桃树苗购销协议》,协议对桃树苗品种、数量、成活率等事项作出约定。苗木交付后,王某随即在承包土地栽植桃树苗,对桃树苗进行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培育管护,满心期待桃树挂果丰收。但当2026年桃树进入挂果期,王某却发现部分果树出现了问题:A品种桃树不挂果,B品种桃树结出果实与合同约定品种不符,涉及问题果树共计2000棵。王某多次与成某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城东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要求对桃树品种、三年管护投入成本以及预期收益进行司法鉴定。考虑到案件关乎农户生计,司法鉴定会额外增加果农的诉讼成本,法庭负责人原鹏飞建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调解。

为厘清果园管护成本、收益情况,让调解有据可依,法官先后走访了当地农林专家、本地资深桃农,深入了解果林成本收益,又实地勘查果园现状,摸清涉案桃树的实际损失,同时邀请农林专家也参与案件调解、共商解决方案,建议原告采取桃树嫁接方式改良品种,最大限度减少果园后续损失。经过一番“林间调解”“技术会诊”,双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对立情绪,于10月13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成某赔偿原告王某苗木款及各项损失共计11.8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当日,被告将全部赔偿款支付给原告,矛盾一次性化解。

原告王某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感激地说道:“感谢法官帮我追回了损失,我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涉农案件一头连着农户生计,一头关乎乡村产业。”城东法庭负责人原鹏飞说道,“我们法庭在审理涉土地类、果林类纠纷时,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并借力行业专家、乡贤能人力量,兼顾法理与农情,切实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切实以高效司法服务护航辖区农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力量。”(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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