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身边的事儿
家住兰考县的小朋(化名),在外打工期间结识了小高,两人意气相投,很快成了“好兄弟”。今年7月,小朋邀请小高来家中玩耍并暂住。然而,某天,小朋一觉醒来,发现客厅的金戒指不翼而飞。小高声称自己没见到,还推测可能是早上出门时没关紧门,让“贼”溜了进来。出于对“好兄弟”的信任,小朋并未过多怀疑,选择了报警。
经过当地警方的一番调查,真相大白。原来是小高趁着小朋还在熟睡之际,将金戒指盗走,以10459元的价格变卖。
判决结果
兰考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秉持“信息共享,简案快办”的理念,依托全市首家刑事速裁一站式办案中心,对案件进行快审快办,依法对小高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小高犯盗窃罪,处以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便是“好兄弟”“好朋友”,也不能成为偷盗的庇护伞。每个人都应该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财富,切不可因一时的贪念而触碰法律红线,否则最终只会让自己身陷囹圄,给人生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