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关注】打拐防拐 法治先行

2024年10月16日17:40

       策划 河南法治报记者 樊满江 李治群 

  执行 河南法治报记者 伍红梅 

  嘉宾 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彦辉 智金良 安启超 赵茜茜

  核心提示

  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重审,被她拐走的儿童数量从11名增至17名,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被余华英一次拐走了两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遭遗弃。受害人员和家属希望法院能够严惩余华英。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我国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但拐卖儿童案仍时有发生。日前,我们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围绕拐卖儿童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从立法到具体司法实务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儿童、买卖同罪立法的实操性等方面,同时结合杨妞花凭借超强记忆寻亲并将人贩子送上法庭的经历,共同为更好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献计献策。

  案件回顾

  案件起始: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最初被指控拐卖11名儿童。

  一审判决: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

  案件二审:因发现漏罪等原因,案件被发回重审,检方新查明余华英涉及4起拐卖案,被拐卖儿童人数增至17人。

  最新进展:今年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重审。

  庭审聚焦

  原审二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11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

  贵州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探讨

  问题一 针对拐卖儿童犯罪,我国已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儿童权益。如何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上述案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打击拐卖儿童罪立法有着怎样的发展历程?

  冯彦辉:针对拐卖儿童犯罪,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严打此类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余华英不仅是其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在三人以上,同时存在使用暴力的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可能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儿童被拐卖问题逐渐显现,但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缺乏系统打击和防范机制。随着社会对儿童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1991年刑法的修订将拐卖儿童罪明确列为刑事犯罪,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的法律规制。进入21世纪,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并结合媒体宣传和公众教育,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国务院也在2021年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可见,我国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上的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执行,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问题二 智金良:维护儿童权益和防止拐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立法方面,可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惩罚力度,对相关犯罪行为设定更高的刑罚标准,按照买卖同罪一起定罪处罚以提高威慑力;可以制定专门针对拐卖儿童的法规,既要规定打击、预防、救助等相关内容,也要增设保护和后续教育等方面内容。此外,还可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数据,实现对儿童的全面保护,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大对儿童流动和安全方面的监控力度,提升预警能力。

  在司法实务方面,首先可以加强执法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对涉儿童问题的敏感性和处理能力。其次,可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针对儿童失踪或被拐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专门的儿童法庭,集中处理涉及儿童拐卖案件,提供专业审理环境。

  维护儿童权益需要全社会各层级、各部门共同发力。除了现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外,从立法到具体司法实务,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儿童?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问题三 安启超:买卖同罪是指购买和拐卖儿童的行为都被视为犯罪,法律对这两者一视同仁,目的是为了打击拐卖儿童行为,维护儿童的基本权益。其立法初衷是通过将买方和卖方一同定罪,强调对儿童的保护,确保儿童不被当作商品交易,同时提高参与儿童买卖行为的违法成本,遏制这一犯罪行为发生。该规定也是在提醒社会各界,包括潜在的买方,要对儿童安全和福利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如在证据收集方面,证明买方明知其行为是违法甚至犯罪的可能存在困难,因此在法律执行中,建议对买方的动机、背景进行综合考量,对那些出于特殊原因的个案给予适度的减轻处罚,但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由此,针对买卖同罪,可以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教育活动,增强对儿童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对合法收养途径的理解。在法律条文中增加更加细致的规定,以便在具体案件中更好地平衡法治与人性。

  买卖同罪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立法初衷是什么?立法的实操性与可怜天下“父母心(买方)”是否有矛盾冲突?应怎样权衡其中的利弊?

  问题四 赵茜茜:杨妞花的经历让我们对儿童被拐卖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被拐卖儿童自身及其监护人需要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学习如何保护自己,识别潜在危险,从源头上减少拐卖案件发生。

  学校及相关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防拐卖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他们在遭遇困境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也需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作案分子意识到其违法犯罪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危害后果。

  全社会需要加大对儿童走失以及被拐卖案件的关注,鼓励公众参与举报可疑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杨妞花5岁被余华英拐卖,凭借超人的记忆力成功将余华英送上法庭,她的经历给大家带来哪些启示?

  防拐提醒

  预防孩子走丢、被拐,这些方法很实用:

  重要信息要牢记。家长要教孩子记住自己所在的城市、小区、自家门牌号,以及家长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并熟记110、119、120这3个紧急电话。

  情景模拟。让孩子在演练中体验被拐的危险,思考如何应对。

  使用安全手势和暗号。教孩子与亲友建立专属安全手势和暗号,若有人要带孩子走,或给父母打电话确认,或让对方说出暗号。

  佩戴防拐装备。如给孩子佩戴具有定位功能的手环、手表,用饰品做成的定位追踪器,防走失绳等。

  此外,尽量不晒孩子的正脸照,孩子个人信息要保密。若不慎被拐,孩子首先需保持冷静、保存体力,发现警察出现要迅速挣脱求助。在公共场所时可以制造噪声等吸引路人注意,尽量记住移动路线和罪犯特征,寻找机会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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