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检察院:高质效监督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4年10月17日16:41 来源:河南法治报

陈卫军 雷志帆/文图

近年来,洛宁县检察院在县委和洛阳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等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急难愁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现代化。

检察干警到养老院走访

做实“检护民生”解决“急难愁盼”

今年以来,洛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民生问题,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做好司法保障守护群众幸福生活

自今年2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洛宁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制订行动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力做好民生司法保障。

为发现线索,拓展案源渠道,该院组织干警,依托“一体化流动检察服务”载体,深入农村集市和村(社区),根据方案开展“检护民生”行动,组织相关活动;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检察机关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不断扩大“食护民生”“救护民生”“薪护民生”和“医护民生”社会知悉面和宣传面。该院全面梳理涉民生案件的案由、类别、领域,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以“如我在诉”的态度,为涉案困难当事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努力实现精准救助、全程救助,为案件被害人解“燃眉之急”。今年上半年,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案10人,发放救助金5.78万元。

检察官实地查看千年银杏树生长情况

打造特色品牌优化民生服务质效

近期,困扰当事人张虎与小英(均为化名)多年的婚姻纠纷,在洛宁县检察院的行政检察监督下成功化解。

“一枝一叶总关情”。该院积极打造“枝叶情”服务民生特色品牌,融合“四大检察”服务群众职责功能,在服务保障民生的检察实践中,不断擦亮这个特色品牌。

该院创新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全流程模式,与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深化刑事检察“民生关怀+”救助模式,对涉案的刑事被害人特困家庭、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特困家庭进行司法救助加社会救助;延伸“行政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解决了涉及13名群众的“急难愁盼”;推进检察“公益诉讼+”运行模式稳步进行,通过对全县183个现制现售饮水机进行排查办结相关案件2起,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根治欠薪专项工作,让“检护民生”覆盖更广、效果更实。

聚焦特殊人群深化特定权益保障

2023年3月,结合司法实践,洛宁县检察院建立了特殊群体权益检察工作站,充分发挥与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建立的协作联动机制,以“我管”促“都管”,“全链条”“一站式”服务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更加普惠。

今年上半年,该院与县残联、妇联、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会商研判9次,收集线索31条,督促相关部门为30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15万余元,办理的1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针对办理的某养老院原护工故意伤害案件,该院督促养老机构完善护工招录、日常管理等制度3项,与民政局会签《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监管治理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助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该院积极打造“望春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落实“保护、教育、管束”一体化措施,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该院今年已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6人次,司法救助2人次,到学校开展法治宣讲35场次,开展强制报告培训6场次,办理强制报告案件1起。

洛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乐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法治需求在哪里,检察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要充分利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多赢双赢共赢司法理念,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保障民生民利,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这些年,多亏了你们检察院的‘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恢复得很快,现在的全宝山已经被评为中国生态文化名山!”近日,见到走访的检察官,全国林草系统劳动模范、国有洛宁全宝山林场职工马伟涛高兴地说。

近年来,洛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监督的优势,凝聚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合力,积极维护洛河流域野生动植物自然生态平衡。该院26名干警,结合18个乡镇4大片森林管护责任区和国有全宝山、国有吕村林场的划分,与管护人员共同携手,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中去,不断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网。

形成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今天进山出山有多少人,是否携带了火种?”2023年12月8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辉带领干警到景阳镇林区管护站,查看防火工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该院通过“一体化流动检察服务”载体,深入乡镇集市和林区,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林法律知识宣传宣讲,不断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社会化氛围;积极组织干警参与林业部门巡林巡山活动187场次,受邀为护林员上法治专题普法课;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3场次,服务助力该县林业部门成功实施国家森林抚育项目1.4万亩。如今,相关部门检测发现,该县全宝山林场新发现林麝、中华斑羚、豹猫等国家二级以上野生动物20余种。

2023年8月1日,“洛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检察工作站”在洛宁县故县水库水利枢纽管理局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形成了由洛宁县检察院牵头,与三门峡市卢氏县检察院、故县水库水利枢纽管理局共同推进跨区域协作,监督共治的水生态和资源保护格局。该工作站成立以来,通过机制联动,督促管理局设置库区隔离防护网220米,清理水面垃圾12吨,取缔非法捕捞船只6艘,协助处理违规取水案件2件。如今,故县水库库区及下游河道发现乌苏里拟鱨、瓦氏雅罗鱼等国家级珍贵鱼类38种。

打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

“检察机关坚持持续跟踪监督,帮助企业进行河道治理,恢复了绿水青山,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洛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群明到某公司沿河矿区实地查看整改情况时高兴地说。近年来,洛宁县检察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诉源治理办案“后半篇文章”。3年多来,该院共办理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6件,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5件次。

结合办案,该院与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共同破解洛河沿岸生态环境治理等难题15件,以司法办案力量为保障,厚植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根基。该院注重公益协同保护,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检察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模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发挥公益诉讼监督、支持、补位作用,助力当地党委政府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注重问题前端的化解,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如今,洛宁县生态环境资源呈现从优化到美化、从单一到多样性良性发展。该县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特色竹乡”“省级生态县”“省级森林城市”和“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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