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肇事案背后的法理情

2024年07月05日18:09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王群川

丈夫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回家,因为天黑不小心跌入山腰,致使妻子死亡、自己受伤。从法律上来讲,你觉得这起交通肇事案该咋处理?

时隔一年,卢氏县文峪乡居民任某某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一年来,他不仅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忍受着伤痛的折磨,还多次接受公安部门问询和调查。

“从感情上来说,这似乎显得法律有些‘无情’了。”日前,在卢氏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吕建国说起办结的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不免感叹。

吕建国介绍,2023年6月29日晚7点钟左右,在一家连翘基地干完活后,任某某骑着摩托车载着妻子董某某一起回家。由于天黑,车辆在行驶途中意外驶出马路坠落半山腰,致使董某某当场死亡、任某某受伤。经卢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任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长达6页的“审查报告”里,详细记录着案件的相关情况。被问询的人员除了目击证人,还有任某某的子女和邻居,问询的内容除了案发经过,还有夫妻感情。

这不明显就是一起交通事故吗?当事人够悲惨了,为啥还要进行这么严肃的司法调查?

吕建国介绍,从法律层面讲,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是必须进入司法程序的。在他看来,之所以这样,其中的重要原因除了还原事情真相外,还要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手段,达到实行犯罪的目的。

就本案而言,为充分保障任某某的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多次到其家中开展实地走访。承办人了解到,任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自身偏瘫,仍未痊愈,生活难以自理。平日里,任某某与妻子相处融洽,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案发已大半年,回想起妻子时仍痛哭流涕。同时,案发后,任某某一直积极主动配合案件处理。他和董某某所育两个女儿,均对这次交通肇事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承办人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后,建议对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对本案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后,吕建国将普法与办案相结合,针对乡村群众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规载人较为集中的情况,发挥检察机关社会治理职能,在嫌疑人所在村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普法教育;并以本案为鉴,生动详细讲解了交通肇事类案的社会危害和处理流程,把办案过程当作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讲解。

将“法理情”贯穿办案全过程

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经过严肃的司法调查后,将任某某具有依法从轻减轻情节的“法理”和家庭生活困难的“情理”有机结合。为避免已遭受丧妻之痛和家庭变故的任某某雪上加霜,承办人审慎把握起诉裁量权,建议对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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