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焦某系夫妻关系。
1992年,二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名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感情不和。2022年7月11日,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并回到其母王某萍家居住。8月21日中午,王某酒后来到丈母娘王某萍家,在窗外听到焦某与朋友朱某电话聊天(两人暧昧),王某心生怨恨,进入王某萍家堂屋拿起一把菜刀,砍击躺在卧室床上的焦某。焦某大声呼救,王某萍闻声赶来阻止王某行凶,王某又持菜刀砍王某萍头面部数刀。王某在王某萍家院内拿取一根木棍返回室内,再次击打焦某后逃离现场。之后拨打110电话报警投案,被公安人员控制。经鉴定,焦某系被锐器致右肘正中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王某萍损伤属重伤二级。
【辩护过程】
2024年4月20日,崔月清律师接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作为王某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的辩护律师。因本案涉及重大刑事责任,挑战艰巨,崔律师立刻携助理前往最高院阅卷。5月10日,到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看守所会见,同时约了王某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并做了笔录。
随后带领团队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对法律条款进行全面解读,同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与核实,认为本案的前因事实没有查清、王某家族疑似有精神病史、以及王某的三子女及亲属均表示愿意尽自己所能的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以求得到被害人谅解。经过团队成员的多轮讨论与反复推敲,最终向最高院提交了一份逻辑严密、论据充分、观点鲜明的辩护意见。
【辩护观点】
崔月清律师认为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重点查明案发起因、当事人的关系等前因事实。前因事实不清的,应通过证据补查尽可能查清。特别是对死刑案件要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本案在案的事实和证据尚达不到判处王某死刑的标准,不符合判处死刑的必要条件。王某异于常人的智力缺陷应予以高度关注,他犯罪后以及自首的行为应当从宽处罚,他十分特殊的家庭情况也需要他活着。本着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刑法原则,不判处王某死刑,最有利于社会、最有利于挽救他本人、最有利于他们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判决结果】
最高院采纳了崔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如下裁定;
一、不核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豫刑终262号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二、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豫刑终262号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三、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辩护效果】
最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采纳了崔月清律师的辩护意见,裁定撤销了原判处被告人死刑的裁定,并将案件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死刑复核程序的设立,旨在防止错杀、错判,确保死刑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通过这一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案件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这不仅是对被判死刑者的人权保障,也是对全社会的公正和良知的体现。
律师介绍

崔月清 副主任 律师
中共党员,上海市浩信(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工会主席。执业33年,二级(副高级)律师。
执业领域:刑事(含刑行民交叉)辩护、代理,以及民商事、金融纠纷代理。西南政法刑辩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郑州西亚斯学院文法学院客座教授、郑州黄河科技学院商法学院客座教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司法与监察委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郑州航空港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河南省律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业务指导组成员、河南省律协扫黑除恶辩护代理指导委员会委员、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郑州仲裁委仲裁员,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郑州市律协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郑州市律协原刑事协会副会长,郑州市律协原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2015年度“郑州十佳律师”、2017年度“郑州十佳律师”、“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郑州市律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郑州高新区法院廉政监督员、郑州航空港区检察院专家库成员,《律师故事》系列直播创办人。
在刑事领域,曾先后办理过多起在全国和省内外有影响力的案件:王某栋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权案【最高法院】;张某顺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最高法院】;张某功强奸、流氓、投机倒把、破坏文物罪案(号称河南版“孙小果”案)【河南高院】;陈某仁走私象牙及象牙制品案【郑州中院、河南高院】;彭某轩走私普通货物(头孢)案【郑州海关、郑州中院】;张某勤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串通投标罪【央视2套报道】;兴安煤矿特大事故玩忽职守案【国务院通报、河南省政府通报】;许某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河南高院】;胡某民(某大学校长)受贿案【漯河中院】;赵某新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郑州金水法院、郑州中院】;张某玲医保诈骗、贪污案【周口商水法院、周口中院】;付某宏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案【涉黑性质】;张某亮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涉恶性质】;某中院法官受贿案【纪委监委移送案件】;苟某婷“请托型”诈骗案【郑州二七法院、郑州中院】。
在民商事领域,曾代理许多在省内为有影响力的案件:周某鹏与高某、刘某民民间借贷纠纷【郑州中院、河南高院】;某某中合现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闽商投资集与厦门中合现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溢某宝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纠纷案【厦门仲裁、厦门中院、福建高院】;郑州森海某某有限公司、河南某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郑州中院】;某融资租赁(上海)公司与郑州某某医疗器械公司、某煤炭医院、齐某保理合同纠纷案【上海黄浦区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王某妹与甘肃某种子公司植物新品种(小麦)案【郑州中院】。
在知识产权领域,曾代理如下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豫剧《朝阳沟》音乐设计(作曲)署名权案【郑州中院】;沪剧《为奴隶的母亲》《妓女泪》《龙凤花烛》《卖红菱》等剧目音乐设计(作曲)著作权纠纷案【上海高院】;“豫剧皇后”陈某某传记手稿案【郑州金水法院】。另,参与调解处理了河南民歌《编花篮》(作词)纠纷、“红旗渠”摄影版权纠纷案等经典型事例。
在行政领域,曾代理过赵某涛与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和郑州市某宝公司与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崔月清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倾注全力,以法律智慧为当事人保驾护航,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行业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