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税务部门的及时提醒和耐心辅导,税务部门的主动服务服务真是既贴心又专业!”某企业财务负责人范先生握着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手连连致谢。
因财务人员调整,该企业在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误将自用房产原值计入租赁房产计税依据。企业发现错误后,因不熟更正流程未及时处理,主管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获悉后,第一时间与企业财务人员联系,审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辅导纳税人演示电子税务局“房产税—更正申报“模块操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开展 “一对一沉浸式辅导”,重点讲解计税依据调整方法及滞纳金计算规则,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更正申报。
下一步,灵宝市税务局将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让更多市场主体在办税过程中感受政策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 “税动力”。(张鸿飞 周窈)
编辑: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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