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依法查处河南恒少会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助空壳企业违法经营案件。经查,河南恒少会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孙某,违规为44户空壳企业提供地址挂靠、纳税申报代办等服务,2025年以来帮助44户空壳企业违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68份,价税合计1205.11万元,并从中牟利。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恒少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孙某处以罚款5000元,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降低其信用等级并纳入失信名录。相关涉案企业的违法线索已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
异常信号:同一地址浮现“集群注册”疑云
2025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在开展常规风险核查时,一组异常数据进入监管视野:辖区某写字楼同一单元竟集中注册了12户风险企业,涉及酒店、餐饮、商贸等多个行业。更蹊跷的是,进一步比对发现,其中9户企业的注册地址与已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恒少公司的经营地址完全一致,且所有企业的办税人员信息均指向同一人——恒少公司员工孙某。
不同行业的风险企业密集扎堆同一地址,且由同一中介人员代办税务事宜,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经营逻辑。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敏锐判断,这背后大概率隐藏着不法中介操控空壳企业集群的违规行为。顺着这一线索,税务部门随即对孙某及其背后的恒少公司展开深入调查。
违规操作:“隐身代理”沦为违法“帮凶”
面对税务机关的询问,孙某如实交代了其违规承接业务的事实。经查,孙某通过工作微信接收外部人员“酷比阿木”的委托,在未与委托方签订正式服务协议、未对委托业务真实性进行任何风险评估的情况下,私自以“每季度380元(或每年500元)地址费+每季度240元申报费”的标准,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地址挂靠和纳税申报代办服务。
作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恒少公司本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监管机制,但其内部管理却形同虚设:对员工私自承接业务、违规提供服务的行为视而不见,对服务对象的经营真实性未履行任何审核义务。同样,本应以专业、合规为首要准则的涉税服务人员,竟化身为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隐身代理”,利用公司资源和身份便利,大量承接来路不明的业务,为不法分子设立和运营空壳企业打通了关键通道。
数据穿透:解开44户空壳企业违法网络
为彻底查清违法链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以孙某提供的30户企业为突破口,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深度穿透分析。通过比对“六员信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发票领购人、开票人、复核人)、纳税申报数据、发票开具记录等多维信息,检查人员发现了一个以孙某为核心,关联人员交叉任职的庞大违法网络。
通过追踪开票员孙某洁、王某云的活动轨迹,检查人员进一步挖掘出14户由孙某实际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最终查实,该违法网络共涉及44户企业,这些企业均无实际经营场所、无真实业务往来,却以酒店、餐饮、商贸、建筑工程等名义注册登记,2025年以来累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68份,价税合计1205.11万元,属于典型的“查无实处、虚假经营、违规开票”空壳企业。而恒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孙某,在明知或应知这些企业存在违法风险的情况下,未履行专业机构审核义务,反而提供“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完成税务层面的“合规伪装”,直接助长了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严惩不贷:违法代价与行业警示并重
恒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孙某的行为,严重违反《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业务承接评估、协议签订、人员实名报送、诚信执业等多项规定。其中,孙某以委托方办税人员身份隐匿执业、未如实填报涉税文书,属于双重违规。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税务部门对恒少公司及其责任人作出了罚款、信用降级、纳入失信名录等一系列处罚。其所服务的44户空壳企业,也面临税务稽查部门的进一步查处,相关虚开等违法犯罪线索已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追逐短期利益,放松内部管理、漠视合规要求,放任甚至纵容员工从事“隐身代理”,最终沦为空壳企业违法活动的“帮凶”,不仅扰乱了正常税收秩序,更严重破坏了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公信力。税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有案同查”机制,对任何协助实施涉税违法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滋生税收违法的土壤,维护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编辑:黄慧
审核:赵显
终审:侯钦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