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其治理水平事关社会治理的整体成效。8月28日,信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信阳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据了解,在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立法权限后,我省焦作、信阳等地已陆续对“基层治理”领域开展立法工作。
背景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探索城乡社区治理新模式新举措,积累了一定的社区治理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区治理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完善、社区治理机制运行不畅等,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条例》十分必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霞介绍。
内容
●《条例(草案)》聚焦信阳治理特色和现实需求,科学设计条例的框架结构,设置为“总则、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治理、促进与保障、附则”六章,共四十三条。其中,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
●“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条例(草案)》规定,应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诉源治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网格化管理服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实践创新。《条例(草案)》从网格划分与人员配置管理、网格管理服务事项运行机制以及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等三个方面作了规定。
●在社区服务方面,《条例(草案)》规定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供给渠道、特殊群体帮扶、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心理健康服务、公共文化和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等内容。
目前,《条例(草案)》一审后,正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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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方式
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发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于9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反馈至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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