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构建全链条法治保障机制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2025年04月24日18:04 来源:河南法治报

       河南法治报记者 董景娅

  创新的火种需要法治盾牌护航。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立法、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构建起“立法筑基、公证赋能、普法固稳”三位一体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法治化手段构建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生命周期保障网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澎湃的法治动能。

  立法筑基 构筑知识产权保护新生态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强化专利促进和保护,省司法厅审查并积极推动出台了《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打通专利创新、运用、转化和保护中的关键堵点,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效益,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有效动能,更好地支持鼓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为我省进一步铸牢专利护盾、点亮创新之光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加快完善专利地方立法,推动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重要支撑。”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我省发明专利创新不足、转化应用较弱、管理与服务有待改进等问题,省司法厅制定《条例》,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专利创造与运用、加强专利服务与管理,激发创新活力,提高专利应用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该负责人表示,《条例》中建立健全专利预警机制、运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加大对重复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等,都是值得关注的亮点。

  《条例》明确,省、设区的市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利预警机制,监测和通报重点区域、行业、产业和技术领域的国内外专利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具有重大影响的涉及专利事件,并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发出预警。该规定将助力企业或者组织及时调整研发策略、保护自身权益,从而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为更好打通专利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让更多专利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条例》明确,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这一方式可以解决中小微企业长期以来获得专利成果渠道不畅、许可门槛过高的难题,兼顾了双方诉求,能够推动专利产业化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双向奔赴。

  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资金的价值,唤醒“沉睡”的专利,提高创新主体专利转化率,《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立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专利,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应当纳入公开实施清单,并由专利权人合理确定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

  专利重复侵权阻碍技术创新和进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条例》第四十条明确,侵权人继续侵犯同一专利权、扰乱市场秩序的,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加大对专利重复侵权的打击力度,对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公证赋能 构筑维权法律防护盾

  某知名眼镜品牌“明X”发现“亮X眼镜店”涉嫌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眼镜产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X”品牌方委托代理人张某向郑州市大豫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旨在通过公证程序固定侵权证据,为后续诉讼提供法律支持。

  郑州市大豫公证处公证员王晓时立即着手开展公证业务,制订保全方案,商定现场取证细节等。2024年3月15日,王晓时和公证员助理杨鑫、委托代理人张某等一起到“亮X眼镜店”开展现场取证。公证员在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拍摄店铺门头及店内陈列的标有“明X”商标的眼镜,并让申请人张某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一副眼镜,取得收据(加盖店铺印章)及包装盒,全程记录支付过程及商品交付细节。返回公证处后,公证员对购买的眼镜多角度拍照,记录产品外观、商标标识;将眼镜、收据、包装盒装入公证处专用封存袋;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制作公证书,附现场照片、封存物品清单及过程说明,确认证据保全的合法性、完整性。

  最终,“明X”品牌方依据郑州市大豫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法院采信公证证据,认定“亮X眼镜店”销售假冒商品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数万元。

  这起案件,是我省以公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利器的一个缩影。

  “我们公证处平均每年办理知识产权类公证千余件,其中证据保全类如网购侵权取证、线下店铺购买公证、网络侵权页面固定等案件占90%。”王晓时说,在他们处理的案件中,99%的公证书被法院直接采信,帮助企业平均缩短维权周期40%,胜诉率提升至85%。

  知识产权是“隐形财富”,公证的作用就是让它“看得见摸得着”。王晓时告诉河南法治报记者,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公证书是制胜利器。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的“确权—用权—护权”全周期中,公证既是让“隐形财富”显性化的确权密钥,更是斩断侵权黑手的法治利剑。

  “我是一名网络小说写手,我在某网站发布的小说涉嫌被抄袭,今天特来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某文学网站作者来到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咨询知识产权维权事宜。公证员了解到,其他网络作家疑似抄袭当事人所写小说,后者因此来到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考虑到知识产权保全公证的特殊性与紧迫性,公证员主动提供延时服务,延长工作时间为当事人加班办理公证服务,指导当事人对网页进行截图,核对截图内容,全程录音录像,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快速推进。忙碌的身影来回穿梭,公证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夜晚的灯光下埋头苦干,经过连续3个多小时的工作,对近1000张图片全部取证完毕,为当事人维权打下了扎实基础。

  据了解,2024年8月,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正式挂牌成立信阳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公证服务信息化、电子化,推出“信存证”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在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日常生活侵权举证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取证存证服务。

  普法固稳 厚植知识产权文化新理念

  “大家知道吗?我们的衣食住行都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4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辖区,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守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普及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提醒商户在经营中规范进货渠道、避免销售假冒商品。此外,工作人员还针对网络侵权、原创作品保护等热点问题,为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指导,引导大家通过诉讼、行政投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前总觉得知识产权离我们小商户很远,今天听了案例才知道,卖假货不仅要赔钱,还有可能被起诉。我以后进货一定得留个心眼儿!”某服装店店主王女士表示。

  4月20日,许昌市魏都区司法局等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到科技广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你们摆的怎么都是仿品啊?”“原来这就是侵权啊……”

  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展示侵权证物等方式开展,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咨询了解。工作人员结合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话语向大家普及著作权、商标权侵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对侵权产品进行现场展示及讲解,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知识产权保护既需要制度支撑,更离不开全民参与。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围绕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宣讲、微视频创作、线上知识竞赛等多元化活动,提升群众参与、促进、监督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效,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郑州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库,吸纳法学教授、律师和行业精英参与纠纷调解;洛阳市则启动涉外律师人才培育计划,围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等相关理论及实务训练,对律师开展培训,着力培养兼具法律素养与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推动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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