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尽职守 忘我奉献 —— 向英雄警察王妙丽学习什么之四

2026年01月28日11:02

       本报全媒体评论员

  近期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正在积极响应省委关于授予王妙丽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精神,努力在工作中学习践行王妙丽同志恪尽职守、忘我奉献的高尚品德。

  王妙丽同志以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恪尽职守、忘我奉献,既体现了新时代优秀警察应有的职业精神和价值追求,也擦亮了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人生篇章的高尚品德底色。唯有如此,奋进者才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展现熠熠生辉的职业荣光。

  恪尽职守,不仅是在专业坚守中的时代担当,也是对岗位责任的无限敬畏。恪尽职守,绝非空洞的口号,而是融入血脉的职业信仰。

  王妙丽同志用20余年的坚守,为我们定义了恪尽职守这4个字的千钧重量。她将挽救戒毒人员作为毕生追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深耕教育戒治一线。她那创新实践的“三位一体”工作法,匠心优化的“三心三化”工作法,不仅是工作智慧的结晶,也是对职业境界的升华。忘我奉献,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精神标识,只有在无私奉献中才能更好践行初心使命,展现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

  从戒毒所管教一线到街头处突的危急时刻,王妙丽同志始终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她的奉献精神,彰显于日常工作中不计得失的默默付出,体现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无畏担当,体现在职业生涯中始终如一的初心坚守。

  实践表明,真正的恪尽职守不仅是完成本职工作,更在于深耕专业领域,将工作标准推向新高度,将服务效果提升至新水平。王妙丽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实际行动诠释:真正的敬业奉献,是于单调中创造精彩,在重复中追求卓越,让平凡岗位成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光荣舞台。

  当前,全省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刚刚闭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这一背景下,深入学习王妙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重要意义。

  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深刻认识到每一个岗位都是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重要阵地,以岗位为舞台,以工作为事业,在平凡岗位上追求卓越。

  要锤炼过硬的专业本领,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像王妙丽同志那样,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

  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的关系,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冲锋在前。

  岗位就是阵地,职责即为使命。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功成有我”的信念,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精进不辍,于平凡中铸就非凡,在奋斗中绽放时代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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