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高立法质量 法规制度保障更加及时有效 ——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2026年01月28日11:02

       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栋/整理

  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记者对报告中的2025年立法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报告中提到,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围绕构建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年共审议省本级法规案24件、通过2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9件。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

  落实省委农业强省建设战略部署,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市场准入、要素流通、政务服务、涉企执法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对合作社的设立、运行、扶持、服务等作出规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修订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保障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枢纽经济发展,助力交通强省建设。初次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内河航运条例草案。修订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测绘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紧紧围绕高效能治理开展立法

  创制性制定《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基层基础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作出规范,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五基四化”实践要求、“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等固化为法规制度,推动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修订征兵工作条例,依法支持保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制定涉案财物管理条例,推进涉案财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修订法律援助条例,让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更多群体便捷获取法律援助,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紧紧围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立法

  修订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法规,总结固化地方人大监督实践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省各级人大规范有效行使监督权。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职责、组织构成、会议制度等予以明确和规范,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等纳入街道人大工作范畴,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紧紧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立法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从小切口入手制定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强化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老年人保障,加大农村助餐服务保障力度,促进助餐服务多元化、可持续,着力破解“舌尖养老”难题。制定职业教育条例,助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修订邮政条例,推动邮政服务更加便民惠民。

  着力完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机制更加健全,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统筹法规立项,严格审议把关,协调重大问题,努力凝聚立法共识,全年牵头起草法规草案13件,指导相关设区的市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开展跨省域协同立法。深入推进民主立法,所有法规草案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全年多种途径征求意见建议4778条、采纳1195条,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充分体现民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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