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为民 奋不顾身 —— 向英雄警察王妙丽学习什么之六

2026年02月02日17:38

        本报全媒体评论员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处显身手。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这首30多年前在神州大地广为传唱的歌曲中的意象,如今在中原大地、在王妙丽同志这里被真实演绎。

  省委1月17日印发的关于授予王妙丽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指出,王妙丽同志“始终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是政法干警的先进典型,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决定号召,学习她舍身为民、奋不顾身的英雄精神。

  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这是政法干警忠诚勇敢的职业底色,也是一身正气、邪不可干的警察气魄,更是将“小我”安危置于“大我”之后的豪迈。

  在危险面前,她不畏惧凶顽,以血肉之躯筑成盾牌,是最坚毅的战士。镜头前的她,五官刚毅,笑意温柔,是一位理智、普通的母亲。她瞬间那一脚踢飞尖刀的决绝,是一种超越性别与体格的英勇。这份勇气,源于头顶警徽的胆气,源于对身后百姓的守护之责。她并非天生无畏,只是让责任成为本能;她并非钢筋铁骨,却在危急时刻,从不惧怕利刃,以身铸起平安之盾。她将保护人民从一个庄严承诺,化为刻进骨血的本能。面对采访,她说:“我是警察,我就要上前制止,没别的想法。”那身警服赋予了人民警察共同的使命,选择了这份职业,就是选择了担当与奉献、选择了无畏与牺牲。

  奋不顾身的英勇,捍卫的不仅是一时一地的安全,还是总有人向险而行的共识和邪不压正的信念。王妙丽的壮举之所以震撼人心,在于其展现了超越常人的勇气与职业本能之外的担当,在时代洪流中挺立精神坐标。

  学习她舍身为民、奋不顾身的英雄精神——

  就要像她那样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工作中,要敢于担责、担难、担险;在困难面前,要敢于应战不退缩;在危难时刻,要挺身而出,以临危不惧的大无畏精神保护人民、不畏凶顽、勇于斗争。

  就要像她那样始终坚守公平正义。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神圣职责,不怕牺牲,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任凭自己流血奉献,也不能让群众受到伤害;要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件事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就要像她那样锤炼执法为民过硬本领。不仅做到纪律严明,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时刻展现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还要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实战训练,提高执法办案、应急处突、服务群众的专业水平,高效能处置突发情况,高质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就要像她那样始终保持一身邪不可干的正气。铸就一身正气,弘扬人间正义,需要有刻在骨子里的忠诚、融在血脉里的担当、落在行动上的坚守,在每一次选择中都冲在前、筑堤坝,始终成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强大力量。

  英雄精神的底色不是无畏,而是明知恐惧却毅然前行,是心有挂念但义无反顾。每个时代都有英雄,每个行业都有模范。穿越历史时光,我们发现在英雄身上有一个亘古不变的共性,即是在关键时刻克服本能、超越自我的选择,把思想和行动付诸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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