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不得呈现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好天气”标准更严格,更好保障公众健康……3月,一批新规将施行,一起来看!
弹窗、热搜不得呈现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
“好天气”标准更严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两项配套技术规范3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收严了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将PM2.5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为10微克/立方米。
加强对社会组织评“A”监督管理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至1A级(A),等级有效期为5年。民政部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抽选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
构建科学完善的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监察法关于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总结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实践做法,细化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等规定,构建科学完善的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机制,有利于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明确旅游投诉“归谁管”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管辖规定,在原有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基础上新增指定管辖内容,并明确对同一旅游纠纷都有管辖权时的处理方式,推动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效率。进一步压缩旅游投诉受理时限、简化办理程序,为旅游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