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6年03月10日17:51

       3月9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赵乐际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2025年工作回顾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

  ●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常委会两次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台湾光复80周年之际,常委会根据宪法作出决定,将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

  ●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持立法全过程、常态化合宪性审查。

  ●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

  ●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任免权。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加强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

  ●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立改废释纂,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常委会三次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完善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食品安全法。

  ●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制定国家公园法。修改环境保护税法。

  ●推进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领域立法。制定原子能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

  ●统筹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确定专项工作报告选题,做好前期调研,加强工作沟通,督促整改落实,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扎实做好执法检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落实、法律执行效果等情况,把执法检查同立法、普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推进代表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学习贯彻代表法作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基本实现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全覆盖。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99名全国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健全落实联系代表工作机制。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修改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

  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特点优势,主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以推动落实元首外交成果为首要任务,发挥人大对外交往对象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等特点优势,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对外交流交往。

  ●积极拓展双边交往。深入开展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工作机构、人大代表和议员间对口交流。同12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举行机制性会议。

  ●推动深化多边合作。出席第六次世界议长大会,派团参加各国议会联盟大会、金砖国家议会论坛等多边活动,表明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坚定立场。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地方人大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为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作出了贡献。

  2026年工作安排

  ●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严格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活动的计划性、组织性、规范性、实效性。

  ●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河南法治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