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濮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启了法治建设新篇章。十年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科学指导下,紧扣时代脉搏,以良法之力,筑善治之基,共制定16部地方性法规,通过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小切口立法,为绘就濮阳民主法治蓝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今年5月27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在范县召开“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会。(资料图片)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及时将市委决策转化为立法成果;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构建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工作闭环,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市委领导下进行。
2023年,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绘制政治建设统领立法工作履职流程图,通过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作用,推动立法工作优质高效开展。
坚持良法善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发展之需、基层之盼、民心所向,坚持“一事一法”,让法规回应时代、贴近民心。
织密法治之网,守护碧水蓝天。2016年,《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出台,入选全省依法行政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出台,被全国人大赞誉为“小步快走”小切口立法典范。濮阳市坚决扛起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政治责任,开展大气、散煤、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三部曲”,促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坚持法治引领,破解治理难题。濮阳市制定《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被省人大赞誉为立法范例;出台全省首部农村人居环境地方性法规《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提升乡村颜值、擦亮振兴底色;2023年开展基层治理立法领域探索,出台《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法治方式助力基层高效能治理。
夯实法治之基,服务发展大局。濮阳市于2021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立法,出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立足濮阳石油化工城市实际,于今年出台《濮阳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监管。
濮阳市持续擦亮创制性立法、小切口立法金标识,出台《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填补教育领域立法空白;积极参与全省首次协同立法制度探索,出台《濮阳卫河保护条例》,被评为2023年度河南省人大系统“出彩工作”。
坚守人民立场,汇聚立法民心民意
“把审议环节搬到群众身边,这样更接地气。”2024年,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期间,创新会议组织形式,下沉基层一线、村(居)网格开展调研,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建议。
今年,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莉荣在范县化工园区主持召开“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对《濮阳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
濮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制定立法计划编制、立法听证、立法论证等工作办法,打造“1+X”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品牌,获评2022年度全省人大系统“出彩工作”;高标准建设2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咨询顾问团智囊作用,优化立法民主保障机制。
坚持立行并重,加强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
2024年,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
濮阳市推动立法与执法、司法、普法相衔接,构建“人大云+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的立法宣传矩阵。
2023年,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回头看”工作,提出改进执法、修改完善法规的意见和措施,做实立法“后半篇”文章。
2016年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17年5月1日
2017年
•《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
实施时间:2017年7月1日
•《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
2019年
•《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9月1日
•《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
2020年
•《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20年9月1日
•《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
2021年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0月1日
•《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5月1日
2022年
•《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10月1日
•《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
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
2023年
•《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
•《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
2024年
•《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
•《濮阳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7月1日
2025年
•《濮阳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
特色立法解读
《濮阳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为危化品运输车辆 系上法治“安全带”
今年7月31日,《濮阳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规定》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既是全省首部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濮阳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上的小切口立法实践。
《规定》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政府和部门相关职责,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等主体行为,强化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规定》围绕明确政府领导、统筹和协调责任,厘清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职责,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行为,明确应急处置措施等重点问题进行规定,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足濮阳危化品产业发展需求,要求职能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综合停车站(场),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智能监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为危化品运输车辆系上法治“安全带”。
针对濮阳域外车辆较多的现状,《规定》要求,市域外注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本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当将车辆信息、危险化学品品名和数量、运输路线和时间等情况向经营所在地化工产业园区报告,填补安全监管空白。④
来源:河南法治报社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