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刻度 | 许昌:将法的温度融入城市肌理

2025年09月12日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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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许昌,早餐店热气蒸腾,市民有序停车;鹿鸣湖畔微风轻拂,步道整洁;神垕镇钧瓷工坊中,匠人凝神上釉、学徒记录窑温——这座“莲城”正缓缓展开一幅生机盎然的画卷。

这般美好日常,背后是法治的坚实支撑。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发展与民生,制定了13部、修改了5部地方性法规,将法的温度融入城市肌理,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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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资料图片)




聚焦民生关切 回应群众期盼

冬季供暖曾是许昌市民的“心头堵”。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承担起为民立法的职责,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供热企业和采暖小区开展调研,与人大代表、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全面论证供需矛盾与管理责任等问题,最终制定出台《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立足小切口,聚焦与居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实际问题,对职能部门、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等各方责任,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内容均作出详细规定。

赋能内生动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有效破解城乡发展中存在的各类规划衔接不紧、审批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研究制定《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并于2021年修订完善,从法治层面为城市规划装上“导航系统”。

为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制定《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紧扣市委关于城乡融合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围绕“633”产业体系构建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法规形式为优化创新生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共建生态文明 守好绿水青山

近年来,许昌市相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背后,法治保障始终发挥着关键支撑作用。十年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许昌市绿化条例》《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水生态保护是许昌市生态立法中的重点。2019年《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实施后,逐步建立起“河长制+法律”协同管护机制,明确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职责。《许昌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作为许昌首部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为统筹解决贾鲁河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提供了更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无废城市”建设同样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路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制定《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确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2025年初施行的《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则聚焦餐厨垃圾管理,以法治方式推进其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为“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切实可行的许昌路径。

传承文化根脉 助推文明新篇

钧瓷是许昌的特色支柱产业,也是一张闪亮的城市文化名片。《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作为许昌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在历史文化领域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有效促进了钧瓷的保护发展,为许昌钧瓷产业注入了新动能。

许昌不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还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在这里交相辉映,共同塑造了城市独特的精神风貌。为持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继出台,倡导群众文明出行、文明养犬,强化噪声治理等。

十年立法路,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以13部法规精心绘制出一幅系统化的“法治图谱”。这幅图谱,融汇了民生的温度、发展的需求、生态的底色与文明的传承,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站在新起点,许昌立法工作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让良法善治如同清潩河水般奔流不息,滋养着这座古老而充满活力的城市。



许昌市地方立法时间轴


2016年

•《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

2017年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18年10月1日

2018年

•《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5月1日

2019年

•《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

实施时间:2020年3月1日

•《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20年6月1日

2020年

•《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6月1日

•《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

2021年

•《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

2022年

•《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11月1日

2023年

•《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

2024年

•《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

•《许昌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3月1日

•《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


特色立法解读

《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

守护钧瓷“千年窑火”

钧瓷,宋代“五大名瓷”之一,凭借“入窑一色、出窑万彩”的神奇窑变享誉世界,是我国陶瓷文化中的艺术瑰宝。其核心产地神垕镇,被誉为“中国唯一活着的古镇”,千年来窑火不息。2024年10月1日,《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钧瓷文化保护步入法治化新阶段。

作为“中国钧瓷之都”,禹州市拥有钧台钧窑遗址、神垕钧窑遗址等古瓷窑遗址200多处,钧瓷产业年产值达26亿元,从业者超3万人,产品远销海外。然而,原料资源保护不足、知识产权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制约钧瓷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专项法规,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成为迫切需求。

2023年10月,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组建起法规起草专班,深入神垕镇、钧官窑址博物馆、钧瓷企业及省外陶瓷产区开展调研,找准问题症结,厘清立法思路;同时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吸纳专家学者、工匠大师及职能部门意见,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法规接地气、可操作。

《条例》共37条,不分章,内容涵盖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法律责任等核心方向,聚焦原料保护、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等,细化措施、明确权责。制定该《条例》先后获评“河南省人大系统2024年度出彩工作”“2024年度河南非遗十件大事”,其立法经验也被央视以专题片《守护非遗之美》向全国推广。

《条例》的实施为钧瓷文化保护与创新注入新动能。在法治的守护下,这座千年古镇正焕发新的生机,传承千年的钧瓷文化也将绽放出更加璀璨的时代光彩。

来源:河南法治报社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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